为了保证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工作人员、学生的人身安全,保障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1、实验室由专人负责实验室设备及实习人员的人身安全,注意防火、防雷电、防盗、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碎裂等,对各类仪器设备要经常维护,及时保养,确保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2、学生进入实验室要遵守纪律,实训指导教师或者实训管理员必须在场。实验前要全面检查安全,实验要有安全措施。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3、实验室要科学管理。仪器、器材等物品都应登记造册,摆放整齐。实验仪器、模型、标本、药品等,要分门别类,定橱定位,橱有编号,橱窗设卡,物卡一致,账卡相符。对具有危险性的实验仪器、辐射材料、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应设置警示标志,存放于安全地点,指定专人保管。
4、实验室内应配备合适的消防设备器材并应放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位置,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马上报警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5、如有盗窃和事故发生应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不得隐瞒,并应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6、实验室内使用的空调设备、电热设备等电器的电源线,必须经常检查有否损坏。移动电气设备、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检查
7、实验结束后,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和不用的水、电、气路,并确保关好。
8、实验室应无条件地接受学校、学院的安全检查监督。仪器、器材等应每学期清查一次,及时做好报损报废和增添登记工作。